4)第310章 为母鸣冤,请求帮助!_网购买到假货,反手加购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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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宇立刻回复了一个“好”字。

  与此同时。

  姜白的脑海之中,响起一道熟悉的电子合成音。

  【噔噔!您有新的事件待解锁(点击查看详情)】

  系统都看不下去了!

  姜白心念一动。

  解锁!

  查看详情!

  【噔噔!事件“教师之死”已解锁】

  【事件名称:教师之死】

  【基本情况:人民教师上网课遭爆破骚扰,突然心梗去世,必须让杀人凶手付出代价,还世间朗朗乾坤……】

  【辅助道具:高级黑客体验卡(点击提取)】

  【当前完成度:0%】

  看到辅助道具后,姜白瞳孔微微一缩。

  在此前的一些事件当中,中级黑客技能大放异彩。

  这还只是中级,就已经帮了姜白很大的忙,可想而知高级黑客技能会有多么犀利。

  有了这个东西,绝对能更快更准确的定位那些隐藏在网络之中的恶人!

  不过姜白并没有急着提取体验卡,而是穿戴整齐,直奔精英律所。

  有事情,找大状。

  经历了这么多案子,姜白对刑法诸多罪名都有了一定的认知,但终究没办法跟专业人士相比。

  尤其这个案子牵扯到人命,更需要慎之又慎。

  还是得找专业人士才靠谱。

  半小时后。

  姜白到达精英律所,把他跟小宇的聊天记录展示给罗大状。

  后者看后,目光一沉道:“人渣!”

  姜白气愤的说道:“罗大状,这些人渣咱可一个都不能放过,你给研究研究,看怎么能把他们送进去。”

  罗大状说道:“单从这些文字描述来看,这帮人涉嫌了寻衅滋事罪,或许其中还有人构成诽谤罪、侮辱罪,这几个罪名你应该都不陌生。”

  “嗯。”

  姜白点点头。

  他找罗大状办的第一个案子,就是这几个罪名,后续又多次办过类似的案子,自然不陌生。

  很多人以为寻衅滋事罪只能发生在现实中。

  其实不然,在网络上搞事情,也是可能触犯这个罪名的。

  在《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寻衅滋事罪进行了补充说明。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这些爆破手的行为,就是典型的网络寻衅滋事!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破坏社会秩序,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那就是五年以上十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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