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一直在静静地看着这个李菊花在尽情撒泼。
在大放厥词。
没有出声。
因为上天欲使人疯狂,必先让人疯狂。
此时看火候差不多了。
终于到了我的用武之地。
我近来忽然发现,我有一种特质。
那就是我总是遇到很多的极品和贱人。
然后逼着我打这些人的脸。
似乎这就是我的使命一样。
路见不平。
行侠仗义。
为民除害。
或许我就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
我也很享受这种如同女英雄一样的感觉。
可能是每个人都有所好吧?
有的人好名,有的人好利。
而我乔欢喜,最好的就是公平正义!
因为我曾经被很多人狠狠的伤害过。
也被很多人帮助过。
现在我有了自保的能力。
还能帮助别人了。
朋友有了麻烦,我自然不会袖手旁观。
能够让自己的朋友不被贱人骚扰。
这让我觉得自己的存在是有价值的。
觉得自己是一个很不错的女人。
也因为我喜欢的男人,就是如此的性格。
喜欢他,就要活成他喜欢的样子!
还因为,阿曼达真是一个很优秀的女人。
是我的偶像。
现在很多人都追星。
歌星、影星。
流量明星。
我虽然喜欢听歌,但没有太狂热的偶像。
我虽然有不少的朋友。
但我不是自夸。
我觉得和他们在一起,我才是中心。
我不需要仰望他们。
而是他们都更依赖我。
把我当成了焦点和中心。
有事情都习惯请教我。
让我给出主意。
尽管他们很多人都比我学历高,比我财富多。
但他们都很认可我身上的那股精神。
我的奋斗!
我的气势!
我那种果断的处事方式。
虽然是一个女人,但从不婆婆妈妈。
杀伐果断。
哪怕是温绍年这么优秀的男人,与我在一起时。
也是自然不自然的,对我唯命是从。
这当然是因为爱。
但也因为我是足够的优秀。
我有足够的闪光点让他欣赏。
这并不是骄傲,而是事实。
但之前只有一个人是例外。
那就是水姐。
我很佩服水姐。
我觉得她好厉害。
她会的那些本事,都是我不会的。
我觉得她比我更果断。
这从她对付渣男韩晓的手段就能看得出。
所以我之前是把水姐当成半个偶像来看的。
而阿曼达的经历和遭遇。
让我觉得更了不起。
更难能可贵。
更是体现了一个女人的价值与传奇。
所以我是真的把阿曼达当成了自己的偶像。
现在她的事情,我必须管。
虽然在处理养母的事情上。
阿曼达有些犹豫不定。
但我知道,这不怪她。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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