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十七章 红云_美利坚众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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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舍弃的快乐之中,炙热的汗水浸透了他们身下的草席,“天气开始热了。”花鸟呢喃道:“我们应该将帐篷卷起来一些。”

  “或者我带你到大河那里去。”希利斯轻声说,“河水会轻缓地流过我们的身体。”别人或许不行,因为流速缓慢的河滩也意味着会有许多猛兽来饮水,但它们对希利斯要么避而远之,要么亲昵有加,他是说,狼群。

  但等到黄昏来临的时候,他们还是从床榻上起身,穿戴整齐,开始将帐篷卷起来一部分——印第安人的牛皮帐篷原本只能搭建到十二英尺高,但自从有了马和狗帮他们驮着或是拖拽着帐篷,帐篷的高度就变成了二十四英尺,这让帐篷里的空间变得更加宽敞高大——将整张巨大的牛皮卷起来可不太容易,就算是希利斯也忙碌了好一会儿,在他正在掀起最后一块牛皮的时候,野牛尾来了,希利斯还以为他是来帮助他重新画图腾的,就解开绳索,打算把牛皮放下来,但野牛尾做了一个手势,“疯马要见你。”

  疯马继承了祭司的帐篷,当他坐在帐篷里,举着烟斗的时候,希利斯还以为祭司还活着,但他随即就认出了疯马,疯马的额头与唇角增添了许多深刻的皱纹——这三年里他没有放弃过原先的打算,只是过程的艰难与希望的渺茫实在是令他心力憔悴,他和希利斯一样只带着牛皮发带,但将发灰的黑发编成了辫子,盘绕在头顶固定住。

  仲夏将至,所以疯马没有点燃篝火,只是慢慢地吸着自己的烟斗,那是一只陶制的烟斗,上面描绘着彩色的鹰——也就是疯马的图腾,在印第安人的语言中,鹰也被称作雷鸟,他们坚信鹰会带来雷电,这也是疯马在受到大灵的启迪后在面颊上留下雷电彩绘的原因——现在这道雷电已经褪色,变得更加曲折,从凸起的颧骨,到凹陷的面颊,指向那双严厉的眼睛。

  “巨狼,”他说:“你应该去朝拜圣山了。”

  ————

  布拉克山,白人称之为黑山的山峰,因为有着深邃的山谷与茂密的植被,看上去颜色黝黑而得名,它在印第安人的传说中,是大灵诞生的地方,也是大灵的化身,印第安人来到这里,就像是回到了母亲的怀抱,每个印第安战士都要在这里度过一段孤独而又平静的日子,来倾听大灵的声音,当然,当他感到迷惑与悲伤的时候,也可以来到这里寻求抚慰。

  疯马就曾经在这里得到了大灵的回应。

  所以一旦白人希利斯成了印第安人巨狼,他就要去朝拜圣山,孤身一人,骑着马,带着弓箭,就像是任何一个年轻的印第安人那样,没有别人能够跟随或是给予帮助。

  这对希利斯来说并不是一个难题,问题是花鸟知道后在那一刻到来之前几乎不愿意离开他,他只能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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