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一百三十六章 不共戴天!(4000字大章求订阅)_想当曲爹的我被迫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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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过!”

  “啊啊啊,这逼电视剧怎么还没凉啊!二爷啊!我家的二爷啊!”

  不仅是《宝莲灯》剧组的官博。

  导演的微博,另一个编剧的微博,以及没有微博,只有书友圈的阿木木的评论底下,彻底沦陷了!

  “尼玛的!这个心底这么善良的,沉香的四姨母,你就这么刀了?你也能狠的扎心!”

  “我擦!你让四姨母,就这样当着绝望的沉香面让二爷给杀了?你特么是真不打算当人了啊!我还以为你最后无论如何也会还二爷一个清白......我错了!是我错了!我原本以为你只是不是人,是狗,结果你特么的,连狗都不如!”

  “......”

  这是网友们爆破的重灾区,阿木木的几本书的书友圈底下的评论。

  当然,作为导演,还有另一个编剧,他们遭受的冲击也是不小。

  甚至是所有《宝莲灯》的演员,就连那条哮天犬,都被人反复冲击了。

  这也是苏木预料到的结果。

  这样分流一下。

  这次来爆破他的人,也就比上次,把《小鱼儿与花无缺》写至只剩书名号的那次要多那么一点点。

  还可以接受。

  而作为另一位始作俑者的赵欣婉此刻呢?

  虽然她又因为最初写死神女,导致出了一个名叫阿木木的祸害,或多或少的影响。

  但这次,她的心态,完全不一样了!

  这次事件的诞生,如果苏木一人独担百分之六十的话,她至少有百分之二十,剩下的才是其他人员摊分。

  而就是这百分之二十的参与感,不同于之前的非主观背锅____

  让她再次看到这些评论,这些爆破的时候,竟然有一丝莫名的暗爽!

  “这就是阿木木之前的感觉吗。”

  小声喃喃着这话,语气中,竟添了一点......跃跃欲试!

  这也又认证了那一句话!

  或许没有人很损,又或许每个人都巨损!

  本来之前就写死过女主,有过倾向的赵欣婉,好像经历了她进圈子以来前所唯有的体验!

  不过,此时的她,还是有矜持。

  拿出手机,找到某人,发送道:

  “木头,我们这样......会不会太过分了。”

  这是发给的大号,所以回复来的很快。

  “这只是最后情绪爆发的必经之路,我们需要忍耐,现在他们骂得越狠,越气愤,等到杨戬洗白的时候,等到杨戬透露出他的不易后,那种人物形象的高度,才能彻底留在大家的心中。”

  这倒不是假话,就像很多人以前看宝莲灯的时候,可能过了很久,可以把宝莲灯的剧情,甚至宝莲灯的主角都忘了,但一定可以记住那个杨戬!

  坏得让人心恨,又可怜得让人心疼的二爷!

  “可立形象我能理解,可你最后,还把二爷给写死了,这......”赵欣婉此时不知怎么的,一提到有虚拟人物死了,莫名的就有一点兴奋。

  “小赵,你不懂!不管什么人,只要死了都还能留在大家的心底,他才是真正的伟人,毫无疑问,虽然只是虚拟形象,但二爷他是伟人!而我们就是要把他伟大的形象留在大家的心里,这......是在创作经典!”

  赵欣婉看着这话,犹豫了半天,发了一段语音:

  “木头,我觉得,凭借你这手瞎扯的功夫,搞传销......估计很有前途。”

  “呸呸呸!别瞎叫,不说了,我要干一件大事儿去了,记得上次给你说的,要开新书可以找我,咱们聊聊。”

  “好。”

  聊天结束。

  至于干什么大事儿......

  苏木看着电脑里自己崭新的大v微博号。

  和发布微博的编辑界面里的一张自己清晰露脸,面红耳赤,似乎在和由憨华友情出演的“阿木木”背影在争论什么的照片。

  苏木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编辑文案!发送!

  好家伙,陡然间!

  一条由最新官方认证的在欧洲乐坛屠杀,被万人血书的苏老师亲自发送的微博,炸翻了整个网络!

  而这条微博的文案赫然是:

  “......”

  “我与木贼不共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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