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168章 我被刑讯逼供了!_网购买到假货,反手加购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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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居然连讯问室的录像资料都准备好了。

  但其实……

  沈天赐根本没有准备这些东西。

  他虽然经验丰富,但也不可能提前猜到胡凯会有这样的骚操作。

  现在这么说,只是在虚张声势罢了。

  沈天赐太稳了,单是从表面上,根本看不出半点问题。

  仿佛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握之中。

  于是胡凯怂了,低下头小声道:“不,不用了……”

  沈天赐嘴角微微挑起,问道:“好,那公诉人再问你,公安机关在讯问你的过程当中,有没有刑讯逼供?有没有非法取证的行为?”

  “没有……”

  胡凯缓缓摇头。

  他这点小伎俩,在一个优秀的检察官面前,根本不算什么。

  轻易便被戳穿。

  开局就直接落入下风,接下来的法庭辩论,胡凯更是完全招架不住。

  在沈天赐的攻势之下,节节败退,溃不成军。

  “杜律师!你说句话啊!”

  胡凯满头大汗,冲着身旁始终沉默不语的杜彦森咬牙道。

  杜彦森缓缓抬了抬眼皮。

  淡淡的说道:“辩护人没有异议。”

  其实,杜彦森原本是准备了一整套辩护思路的。

  当事人这边要做的就是积极主动的承认错误,但是不承认诈骗。

  因为杜彦森会把这个案子的性质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上面去靠。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个罪名的行为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如果是个人触犯本罪,需要在一百万以上,才会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而胡凯涉及非法吸收的存款数额,只有五十万出头,如果按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来量刑的话,那么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个量刑可比诈骗罪轻得多。

  如果没有办法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没关系。

  杜律师还准备了PlanB。

  那就是集资诈骗罪,一个从命名上看,跟诈骗罪很相似的罪名。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个罪名的量刑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重,但依旧比诈骗罪轻。

  总之从这个方向进行辩护,胡凯的刑罚肯定是能大大减轻的。

  可……

  杜律师只是个普通人,并非圣人。

  他实在是没办法做到“以德报怨”。

  因为胡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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